国家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於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提出,自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方面,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人民币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方面,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徵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方面,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t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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