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於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将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安排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
宋其超指出,专项债用於收储土地在具体操作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范围,及时安排专项债券的发行和支出。(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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