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联交所今日就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谘询市场意见,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同股不同权(WVR)投票比率从10比1扩大至20比1不会损害小股东利益。
她表示,20比1的条件是市值至少要达到400亿港元,且要求其股东在上市的时候,持股至少有10%,持有的市值至少是6亿股票,而且有一些额外的制衡,确保和小股东的利益一致。而同股不同权公司也不是普遍现象,截至2025年年底仅占1.2%,而且同股不同权的公司都有遵守额外的投资者保障要求。
目前对於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及第二上市的公司的市值要求也较高,就算是调低门槛,其门槛都高於一般主板上市公司。
她表示,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一些监管机构,关注的是有关保荐人申请文件的质量不是上市公司的质量。上市公司质量是每个市场繁荣的基础,交易所推行上市改革,上市制度多元化,与保荐人市场高质量并无矛盾,过往改革经验反映两大目标可同时实现。
她表示,保密提交上市申请适用於所有公司,不过不影响透明度,文件的质素一直受到重视。这几年都有一些保密提交的文件,但是都没有影响到文件质素,而且保密递交是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立刻公布申请文件,但是在过聆讯之後还是需要尽早公布相关资料,因此不会影响市场透明度。另外,加强退回机制也可以加强透明度,如果有文件不达标,都会退回。
她还表示,此次也有不少东南亚的公司希望来香港上市,希望有关建议便利他们上市。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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