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天(17日)发出通函厘清其监管规定,以便利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在联交所上市。新监管指引切合香港特区政府在《2024年施政报告》中有关拓阔私募基金销售渠道的规划。
目前,另类资产基金已可在现行监管制度下寻求认可并在联交所上市,并不受任何阻碍。故此,证监会欢迎合资格的另类资产基金来港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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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今天发出的通函,厘清了其在认可主要投资於私募及流通性较低的资产的封闭式基金(即另类资产基金)方面的规。一个关键准则是寻求认可的另类资产基金具备庞大规模,预期市值达7.8亿港元。此外,视乎个别另类资产基金的投资策略,它最好能够持续产生稳定收入。
为了平衡封闭式另类资产基金的潜在利益与风险,证监会规定中介人在代表客户执行有关交易前,须先评估他们对这类复杂产品的认识。中介人亦应确保客户的净资产与所承担的风险相称。(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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