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HK) -0.001 (-4.167%) 公布,於2月10日获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知会,就集团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注意到与公司一家附属戈壁能源所提供担保有关之不合规事项,涉及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张瑞霖欠江苏油建建设工程(贷款人)借款本金5,95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495万元。由於贷款人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戈壁能源於该等和解协议各自同意就张瑞霖之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惟集团并无就提供担保收取任何费用,亦无作出任何抵押。
此外,公司附属骆驼石油声明其於2017年代表张瑞霖向贷款人支付1,000万元。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据称付款并无於骆驼石油账目入账,惟骆驼石油向贷款人支付之1,000万元在其账目及记录入账为与贷款人订立之协议项下资产购买保证金。该金额其後由骆驼石油作出拨备及撇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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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出,已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由艾民担任主席,并由梅建平、廖英顺、杨日泉及郭燕军担任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调查担保、偿还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集团的内部控制不足。另外,张瑞霖已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月25日起生效。於调任後,张瑞霖将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惟不会参与集团的日常业务经营及管理。(jl/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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