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4日,香港证监会公布,已取得针对中国安芯控股有限公司前财务总监杨淑颜的法庭命令,即杨淑颜在未经法庭许可下,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该等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为期三年。
杨淑颜承认,她没有以适当和合理的技巧、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作为安芯财务总监的职责,以及在确认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时,未能以符合所需的标准执行其职务,原讼法庭遂作出以上命令。她亦承认在担任专责小组成员时犯有疏忽,而成立该小组的目的是对该公司时任核数师所识别出该公司银行纪录与其管理帐目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查。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安芯控股严重夸大其于2011年至2015年期间的现金状况。具体而言,该公司截至2012年及201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现金状况分别被夸大了12.6亿港元及17.3亿港元。为了掩饰经夸大的现金状况,安芯控股在时任核数师进行2014年审计工作时,向他们提供了虚假银行纪录。
杨淑颜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及编制该公司的财务报表,因此她须详细了解其财务状况,包括该公司的现金储备。然而,杨淑颜没有采取合理措施,令她当时未能发现该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的现金状况被夸大。她亦没有采取措施,以核实上述专责小组有关该公司银行纪录与其管理帐目之间的差异的声称调查结果。
相反,她对调查结果照单全收。杨淑颜在任期内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以表达她对该公司现金流和提供予该公司委任的独立法证调查员的银行纪录的关注,以及她对高级管理层诚信的怀疑。法庭指出,杨淑颜的疏忽行为实在令人震惊,而若非杨淑颜严重疏忽,便不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违规行为。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表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角色对确保财务报告的真确性至关重要。秉持专业的怀疑态度不但是最佳做法,更是基本职责。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具备批判性思维,主动质疑及核实财务资讯,以保障持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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