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香港正计划大幅修订附带权益相关法例,可能允许许多资产管理公司赚取的绩效费毋须缴纳任何税款。
报道指,一项即将提交立法会审议的法案,来自广泛投资类别的利润,将有资格作为附带权益享受税务待遇,而不仅限於私募股权交易。
这项改变意味着对冲基金、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私人信贷,甚至家族办公室的经理人,可以透过架构安排,进一步降低他们本已低廉的香港税单。报道引述三名知情人士透露,香港的目标是让自身与杜拜等阿联酋枢纽看齐,重新确立其在疫情后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复苏态势。
一名熟悉该提案的人士表示,这有潜力成为税务改革的一次「大爆炸」(Big bang)。如果一切成事,将会产生巨大影响。
「附带权益」是指私募股权基金利润中,在回报超过一定门槛后,分配给负责管理基金的普通合夥人的那部分利润(有时是20%)。
在许多国家,附带权益被视为资本利得而非普通收入,因此享有税务优惠。香港对附带权益设有0%的优惠税率,但适用条件受限,有业界专家形容现行规定「繁重」。
根据提案,包括证券、衍生工具、现金及存款在内的多种资产所产生的基金利润,均可构成附带权益,因而有资格享受零税率制度。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回应称,政府建议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的税务优惠制度。该发言人称,改革是为了巩固香港作为区内首要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竞争力,并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办公室来港设立及营运。该发言人确认,政府计划在2026年年中前提交修订案,并强调与一般服务挂钩的奖金及付款「将继续按正常利得税税率徵税」。(d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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