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市民,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此外,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两部流动电讯装置,进一步加强道路、乘车和驾驶安全。
由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乘坐这些车辆时,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座位乘客均须佩戴。研究显示,佩戴安全带可减低司机和乘客在迎头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伤的风险分别约四成和七成。
违例车主、司机或乘客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所有乘客须为佩戴安全带自行负责。其中,15岁以下乘客如在货车后座或特别用途车辆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带但司机仍驾驶车辆,司机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政府欣悉运输业界已为新规定准备就绪。其中,所有新购专营巴士的座位已配备安全带,连同营办商在政府资助下为现役双层巴士上层座位加装安全带,至今约有3,500辆巴士配备有安全带,占全港巴士约六成。
此外,由同日起,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而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以及对观察路况用的镜、装置或摄像显示器的视线。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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