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指出,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增长後到北交所上市,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向创新型中小企业聚集,带动同行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共同增长。
支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指导辖内区域性股权市场不断提升面向小微企业的规范培育、股权融资等服务能力。支持创投基金加大对初创期、增长型小微企业的股权投资。探索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考核机制,拉长考核评价周期,提高风险容忍度,发挥好投早投小的引导作用。该项工作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w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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