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报道,南韩首尔法院就违反沽空规定诉讼案,裁定汇丰香港子公司罪名不成立,无证据显示汇丰员工在进行股票沽空前知道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南韩首尔南区检方於2024年,以涉嫌非法沽空股票为由,起诉汇丰香港子公司三名交易员,涉嫌在2021年进行总值158亿韩圜的非法无货沽空交易。(mn/a)相关内容《大行》大摩:汇控(00005.HK)获市场温和上调财务预测 评级「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