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表示,自2024年11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今日(4日)首十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11月20日首十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11月20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人民币。根据规定,此次汽油及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中石油、中石化及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t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