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再次发行人民币特区政府机构债券,包括10亿元人民币(下同)两年期债券和15亿元十年期债券,分别获得54.09亿元和43.61亿元投标申请额。发债用於投资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将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ta/da)相关内容国务院审议通过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