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於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报价行为,综合考虑机组固定成本、燃料成本及能源供需等客观情况合规报价,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发电侧及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及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ta/da)相关内容《大行》大和:广东省2025年长期电价结果未达市场预期 当地煤电厂前景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