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宣布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天津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及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同时,取消天津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相关内容《大行》花旗:内地支持楼市政策正在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但需要时间
通知并提出,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於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於15%。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於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此外,将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ta/w)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