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与证监会今日(19日)发表联合谘询文件,就场外衍生工具结算制度下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名单的年度更新谘询意见。 结算制度中引入了金融服务提供者的概念,以识别在香港以外地区的主要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商。金融服务提供者与订明人士之间进行的某些交易需要进行中央结算。建议的改动包括在该名单内加入一家机构,以及更新另一家机构的名称。(h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