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SFC)宣布,已在原讼法庭对鼎益丰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前主席兼非执行董事隋广义(自称「道士」、所谓「禅易投资法」创立人)及另外20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指他们涉嫌在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9月14日期间内操纵鼎益丰的股份。
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庭作出多项命令,以便在法庭裁定各被告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下,使受影响的对手方回复交易前的状况,以及限制各被告处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资产及/或财产,并同时确保有足够的资产以履行有关的回复原状令。
证监会早前向合共17家经纪行发出限制通知书,将各被告的资产冻结,并禁止有关经纪行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在其客户帐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而该等帐户与涉及鼎益丰股份的涉嫌市场操纵活动有关。有关的限制通知书仍然有效。
证监会感谢中证监在调查过程中提供支持及协助。(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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