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19日)开始,就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纳入注册管理修法事项公开徵求意见。婴幼儿配方液态奶是以水、生乳、脱盐乳清(粉)、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原料,经高温灭菌後达到商业无菌的液态产品,是新产品类型,截至目前国内尚无生产,目前在美国、德国、芬兰等多国生产销售,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实行注册管理,未涵盖婴幼儿配方液态奶。
由於婴幼儿配方液态奶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技术要求更高,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更严,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婴幼儿配方液态奶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拟将婴幼儿配方液态奶纳入注册管理,草案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修改为「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徵求意见为期一个月。(cy/k)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