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联交所对 China Gas Industry Investment Holdings Co. Ltd(CGII HLDGS)(01940)作出纪律行动,批评公司及公开谴责前主席兼执行董事陈大维,陈在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该公司同意以和解方式处理这次纪律行动。其承认违反下述违规事项及接受上市委员会的制裁。
该公司透过於2020年12月29日的首次公开招股,集得所得款项净额 3.159 亿港元。根据其招股章程,该公司计划上市後运用现有资金向上市前股东派付已宣派股息合共2.677 亿元人民币(约 3.099 亿港元)及(ii) 将逾九成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用於发展天然气生产厂房。在上市前向联交所提交的预测中,该公司预料,如不计及上市所得款项,2020 年 12 月底前营运资金将不敷应用。
临近上市前,该公司动用很大部分资金提供三笔无抵押贷款,本金合共1.18亿元人民币(有关贷款)。该公司於2020年11月30日及12月1日订立有关的贷款协议,有关贷款於2020年12月30日到期。陈大维(该公司时任主席兼执行董事)代表该公司授出有关贷款,但没有按该公司的内部监控政策寻求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批准,亦没有谘询该公司保荐人及合规顾问。有关贷款本应於该公司招股章程中披露。
有关贷款规模庞大,占预期筹集所得款项净额逾 36%,以及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上市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逾 31%。
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进行的审核期间,该公司前核数师注意到有关贷款均已逾期,但该公司并无收到任何还款。核数师查问有关贷款及相关资金转移的情况,并於原定通过 2020 年全年业绩的董事会会议日期前两日要求董事会安排进行独立调查,以处理未解决的审核事宜,包括与有关贷款相关的事宜。因此,该公司未能及时发布及╱或寄发以下业绩及报告。
因此,该公司因其在招股章程上的披露违反了《上市规则》第 2.13 (2)及 11.07 条。上市委员会决定施加本纪律行动声明所载的制裁。制裁仅适用於该公司,而不适用於该公司任何其他过往或现任董事。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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