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交部表示,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
一、日方明确将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尽最大努力避免给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并将持续开展海洋环境及海洋生态影响评估。二、基於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的关切,日方欢迎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将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以及这些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监测、实验室分析比对得以实施。
三、双方一致同意,本着对生态环境和民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任态度,基於科学持续开展建设性对话,妥善处理涉及排放的关切。四、中方表示,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定,中方对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采取了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中方将在有效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下的长期国际监测和参与国的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实施後,基於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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