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证监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
文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透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增加大股东透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揭露义务;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
文件亦提出,要防范绕道减持,包括明确因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後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或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性商品交易,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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