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黄金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及维护消费者,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表示,将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作公开提示,其中企业不得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用语,不得夸大投资回报,以及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及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等。
个人方面,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式等。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相应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不得违反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非法黄金活动宣传等。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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