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处分。
经查,王莉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背离「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像车辆,贪慕虚荣、追求享乐。
王莉霞又被指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由他人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蒙古族的王莉霞,1964年6月生,辽宁建平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
王莉霞早期在陕西省工作长达31年,2013年1月出任该省副省长,成为当时陕西省领导班子中最为年轻的副省级干部,2016年10月跨省调任内蒙古任职,2019年接任呼和浩特市委书记,成为当时全国唯一担任首府城市「一把手」的女性,2021年8月官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兼代主席,9月当选主席。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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