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於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通知称,新能源项目(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
通知指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後,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纳入机制的新能源电价水平。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於或高於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当地系统运行费用。
此外,改革方案提出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时,区分存量和增量,实行不同的政策。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今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其中,今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
今年6月1日及以後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就改革原因,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随著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矛盾日益突显」。
至於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有关负责人称,通过这种「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让企业能够有合理稳定的预期,从而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
通知指出,这项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於工商业用户,静态估算,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略有下降,後续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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