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後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其中,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方面,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讯息化系统、条款术语、讯息披露、产品分类分级、销售人员分级、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
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
保险销售後行为管理方面,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後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要求。 (ST)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汇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