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据每经,润邦股份披露,公司近日就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王春山的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获受理。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润邦股份曾收到质询函,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要求公司说明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解决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履行问题和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尚未采取司法措施进行追偿的原因。据公告,2019年2月20日,润邦股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73.36%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9.90亿元,交易对方为王春山在内的9个个人及企业。同日,润邦股份与业绩承诺方王春山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此后,双方又先后签署两份补充协议。王春山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标的公司于2019年—2023年度经上市公司委托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口径下归母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1.3亿元、5000万元、1.6亿元、1.9亿元、2.18亿元。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格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