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HK) +0.010 (+2.632%) 公布,於今年3月19日与刘志学订立可换股债券协议。据悉,吉星新能源同意於到期日(即2025年12月10日),以现金、资本化股份等组合,向刘志学支付贷款本金。据披露,由刘志学借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为151.51万美元。
倘吉星新能源及刘志学决定透过按基准价格每股资本化股份0.2港元,向刘志学配发及发行资本化股份悉数清偿贷款,则贷款本金总额可转换为约5,893.2万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约11.27%,以及经扩大後已发
行股本约10.13%。(js/w)
(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