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於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
《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试点保险公司可以中长期资产配置为目的,开展投资黄金业务试点。试点投资黄金的范围为: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试点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投资比例要求,投资黄金账面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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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主体方面,《通知》明确人保财险、中国人寿(02628.HK) +0.220 (+1.484%) 沽空 $6.62千万; 比率 8.370% 、太平人寿、中国信保、平安产险、平安人寿、太平洋产险、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10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ha/u)(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沽空资料截至 2025-02-0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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