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阳集团(00878.HK) 0.000 (0.000%) 指,上诉法庭在9月2日驳回公司就希云大厦拍卖上诉的判决,裁定出售命令的三个月有效期只能再延长三个月一次。因此,出售命令的有效性於上月29日之後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公司表示,在谘询其专业顾问後,将不会就上诉法庭的判决提出上诉。此後,土地审裁处回覆受托人单方面申请进一步延长出售命令的期限以进行第二次拍卖,表示不会批准其出延期。受托人其後通知金朝阳集团,会在土地注册处撤销出售命令的登记。因此将不会进行第二次拍卖。各方将回复至作出强制出售申请前之状态,犹如从未作出出售命令。(v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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