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丨江丰电子(300666.SZ) +0.430 (+0.576%) 公布,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力军先生的通知,姚力军先生与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宏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姚力军先生与宁波江阁、宁波宏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宁波江阁、宁波宏德作为姚力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在相关事务中采取一致行动。目前,姚力军先生持有江丰电子股份56,765,724股,宁波江阁持有江丰电子股份4,208,135股,宁波宏德持有江丰电子股份4,208,076股;姚力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江阁、宁波宏德合计持有江丰电子股份65,181,935股,占江丰电子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57%。协议签署前后,姚力军先生能够支配的江丰电子股份表决权数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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