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正式印發《東莞市公安局關於增加穩定居住就業入戶事項的通知》指,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在現行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中,增加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事項。該通知自昨日(27日)起施行。在東莞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該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我市,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隨遷。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ta/w)相關內容《大行》美銀證券對內房股投資評級及目標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