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證監會網站發佈《關於資本市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提到要積極發揮資本市場功能,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周小舟就《實施意見》答記者問時提到,2024年,中國證監會重點圍繞做好科技金融這篇文章,先後發佈實施“科技十六條”“科創板八條”“併購六條”等政策文件,不斷完善支持科技創新的監管體系和市場生態。
一是積極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一批處於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領域的“硬科技”企業先後登陸A股市場,其中一些在上市後實現技術突破和跨越式發展,在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形成產業集聚效應,有效促進了資本、產業、技術、人才的深度融合。截至目前,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佔比均超過九成,全市場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公司家數佔比超過一半。
二是提升併購重組制度對於上市公司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適配性。2024年下半年來,併購重組市場活躍度明顯提升,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轉型升級、產業整合和尋找第二增長曲線的積極性明顯增強,尤其是集成電路等硬科技行業領域併購重組活動顯著增多,收購未盈利科技型資產、“A並H”等標誌性案例順利落地。
三是逐步構建引導私募創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市場生態。近年來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向半導體、新能源、生物醫藥等戰略新興產業領域規模佔比持續提升,目前在投項目超過10萬個,在投本金超過4萬億元。
四是科技創新公司債券試點轉常規並邁向高質量發展。科創債試點以來累計發行1.2萬億元,募集資金主要投向半導體、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製造等前沿領域,審核註冊、融資擔保等制度機制不斷健全。
《實施意見》中公佈了18條措施,下面是詳細內容:
(一)支持優質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持續推動《關於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高水平發展的十六項措施》《關於深化科創板改革服務科技創新和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八條措施》等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堅持“四個面向”,進一步提升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的包容性,加大對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生物醫藥、量子科技等戰略性產業支持力度。積極探索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的途徑,進一步健全精準識別科技型企業的制度機制,更大力度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領域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持續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發行上市。完善科技型企業信息披露規則。優化新股發行承銷機制,動態評估科創板深化發行承銷制度試點實施效果,適時擴大適用範圍。穩步推動“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落地見效、再融資儲架發行制度發佈實施。引導科技型企業合理用好境內外上市“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支持境外上市優質科技型企業迴歸A股。
(二)優化科技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股權激勵等制度。實施好《關於深化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改革的意見》,多措並舉活躍併購重組市場。鼓勵科技型企業開展同行業上下游產業併購,支持上市公司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尋找第二增長曲線開展併購重組。支持上市公司收購有助於強鏈補鏈、提升關鍵技術水平的優質未盈利資產。支持科技型企業合理開展跨境併購。提高科技型企業併購重組估值包容性,支持採用適應新質生產力特徵的多元化估值方法。完善吸收合併制度規則,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吸收合併。鼓勵科技型上市公司綜合運用股份、定向可轉債、現金等多種支付工具實施併購重組,建立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推動併購重組審核簡易程序落地見效。鼓勵併購基金發展。編制更多科技創新指數,開發更多科技創新主題公募基金和相關期貨期權產品。提升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包容性和靈活度,優化實施程序和預留權益安排,對股權激勵授予及歸屬優化適用短線交易、窗口期等規定。
(三)引導私募股權創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安排,暢通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多元化退出渠道,促進“募投管退”良性循環。優化私募股權創投基金退出“反向掛鈎”政策。推進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向投資者實物分配股票試點。研究完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份額轉讓制度機制。支持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S基金)發展。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直接股權投資試點。多渠道拓寬私募股權創投基金資金來源,更大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發展耐心資本。
(四)加大多層次債券市場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科技創新公司債券高質量發展,優化發行註冊流程,鼓勵有關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為科技型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探索開發更多科創主題債券。將優質企業科創債納入基準做市品種,加大交易所質押式回購折扣係數的政策支持。探索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業務。支持人工智能、數據中心、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礎設施以及科技創新產業園區等領域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促進盤活存量資產,支持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
(五)完善資本市場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持續優化綠色債券標準,統一募集資金用途、信息披露和監管要求,研究完善評估認證標準。鼓勵評級機構將環境信息指標納入債券發行評級方法。落實交易所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持續強化上市公司踐行綠色發展的信息披露要求。研究加強可持續評級、鑑證體系建設,健全監管機制。主動參與制定國際可持續準則,推動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進一步提升準則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綠色股票標準,統一業務規則。推動完善綠色金融統計體系。
(六)豐富資本市場綠色金融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發行上市、融資併購及發行綠色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等。進一步提升綠色債券申報受理及審核註冊便利度。推出更多綠色主題公募基金。鼓勵綠色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發展。穩妥有序推進碳期貨市場建設和碳排放權期貨研發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研發更多符合實體經濟發展需求的綠色低碳期貨期權品種。支持廣州期貨交易所打造綠色期貨交易所。豐富綠色指數體系及其衍生品。持續深化綠色國際合作,推動綠色證券市場雙向開放。
(七)完善資本市場服務中小微企業制度安排。深入推進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試點,支持“專精特新”等優質中小企業掛牌上市。加快建立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服務統計評價體系,發揮評價“指揮棒”作用,引導市場機構將資源向普惠金融服務傾斜,加大中小微企業對接服務力度。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健全“專精特新”專板綜合服務,加強與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有機聯繫。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則對接、標準統一。
(八)豐富資本市場服務涉農主體方式。完善“保險+期貨”模式,穩步推進常態化運作,推動更多資金參與,因地制宜拓寬實施區域。支持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開發。積極發展鄉村振興公司債券,進一步提升審核註冊便利度,支持企業發行債券用於現代鄉村產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等領域。支持農業科技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研究編制反映鄉村振興、現代農業、畜牧水產養殖等聚焦“三農”領域的指數。
(九)更好滿足居民多元化投資需求。推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加快財富管理轉型。豐富具有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公募基金產品譜系。穩步降低公募基金行業綜合費率,規範基金銷售收費機制,引導短期交易資金轉為長期配置資金。完善投資顧問制度規則,推動公募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轉常規,探索構建行業執業標準,培育壯大人才隊伍,有序擴大可投產品範圍。
(十)服務養老金等中長期資金穩健增值目標。落實好《關於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指導意見》及實施方案,打通社保、保險、理財等中長期資金入市卡點堵點。推動將符合條件的指數基金等權益類公募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範圍。推動完善保險資金權益投資監管制度,更好鼓勵引導保險公司開展長期權益投資,擴大保險資金開展長期股票投資試點範圍。支持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探索放開企業年金個人選擇,鼓勵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開展差異化投資。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開展金融期貨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推動各類專業機構投資者建立健全三年以上長週期考核機制。
(十一)提供優質養老金融產品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健康、養老等銀髮經濟企業股債融資,探索以養老設施等作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和REITs。支持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專門從事養老金融服務。推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加大對營業網點、服務APP等親老適老化改造力度。加強老年人金融知識普及教育,保障老年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二)提升證券期貨行業數字化水平。推動行業機構數字化轉型。穩步推進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和“數據要素×資本市場”專項試點,穩妥推動數據要素相關技術在資本市場重點領域的應用實施。健全公募基金賬户份額信息統一查詢平台功能,穩步推進證券公司賬户管理功能優化試點轉常規。推動更多數字經濟、平台企業股債發行“綠燈”項目落地。
(十三)加強證券期貨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智慧監管平台。深入推動監管大數據倉庫、行業基礎數據庫建設,優化完善行業數據標準,打通數據孤島,持續開展數據治理行動,提升數據服務能力。加快監管智能化轉型,加強系統互通,強化跨部門數據和信息共享,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和風險識別防範能力。加強信息安全管理,持續提升全市場、全行業技術信息自主安全可控能力。
(十四)完善行業機構定位和治理。督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端正經營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位。引導行業機構將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納入經營發展長期戰略,加強組織管理體系建設,在內部機構設置、資源投入、績效考評等方面作出適當傾斜。引導行業機構結合股東特點、區域優勢、人才儲備等資源稟賦,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鼓勵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等行業機構積極投身鄉村振興事業,開展“一司一縣”結對幫扶。建立健全資本市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統計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服務科技創新、信息科技投入等行業機構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培育良好的行業文化,加強資本市場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加強合規管理與風險防控。督促行業機構樹牢“合規創造價值”理念,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與全員合規管理要求,堅持“看不清管不住則不展業”,避免一哄而上,嚴防“偽創新”“亂創新”。針對金融“五篇大文章”不同領域的風險特點,探索建立風險早期糾正硬約束制度,督促行業機構健全風險識別、監測預警和壓力測試機制。
(十六)健全工作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的協同配合,做好政策研究、制定的統籌協調,持續推動完善資本市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法規制度和政策體系,督促各項措施落地實施。切實發揮各方面主觀能動性,穩妥做好創新性舉措的研究推進工作。
(十七)統籌做好防風險、強監管工作。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糾正,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做到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完善對創新活動的風險評估和反饋改進機制,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堅守監管主責主業,從嚴打擊以金融“五篇大文章”為名實施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防脱實向虛、自娛自樂,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十八)加強宣傳引導。圍繞資本市場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強資本市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重大改革、重要政策的宣傳解讀,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投資者教育。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大對典型做法、示範案例的宣傳與推廣。動態評估政策效果,適時優化相關措施安排。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