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为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从事科技学术交流活动,自本月20日起於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人才签注持有人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次数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在大湾区工作的六类内地人才将合资格申请,包括杰出人才、即对湾区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急需的顶尖人才,以及科研、文教、卫健及法律人才,和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当局指,相关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同时申请办理赴香港及赴澳门人才签注,其中杰出内地人才将可申办有效期5年的人才签注,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3年的人才签注,法律、其他类人才可以申办有效期1年的人才签注。(gc/u)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