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中国结算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及登记结算细则,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再进一步。《实施细则》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结算及信息报送等事项做了细化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落实入市安排。已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持银行间市场备案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法人证券账户,通过该账户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同时,明确交易及结算路径及细化可投资范围。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基金等产品发行认购、交易或转让,同时还可参与信用保护工具等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衍生产品和债券借贷交易。(ta/w)
阿思达克财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