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日渐普及,不少市民透过电商平台购买各类货品,当中包括受管制的食品及动植物。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在书面回覆立法会议员提问时强调,香港对所有禁运及受管制物品的进出口均有严格规管,相关法例同样适用於网购模式。
根据《进出口条例》,所有受管制物品必须先取得有效牌照或许可证方可进出口,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七年。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须附有来源地卫生证明书或食环署书面准许,违者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至於濒危物种如兰花的进口,则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规管,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没收。
在监管执行方面,过去三年(2023至2025年)食环署共接获44宗涉及网购受规管食物的投诉,全部涉及本地网购平台,其中涉及生肉及家禽的个案共12宗。由於绝大多数个案证据不足或投诉人不愿出庭作证,至今未提出检控。
为确保食物安全,本地网购平台若售卖预先包装的肉类或家禽,须向食环署申领许可证,并须确保食物来源合法、运输过程符合指定温度要求。食环署会定期以消费者身份订购检查,并每半年巡查业务地址。2025年,食安中心抽检超过9,300个网购食物样本,整体合格率约99.9%,与实体店食品检测结果相若。
针对跨境网购,香港海关已与主要非本地电商平台建立沟通机制,要求平台配合香港法例,部分平台已实施地区限制,隐藏受管制物品的搜索内容。海关正计划与平台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框架,加强合规推广及商户培训。此外,海关会透过风险评估、情报分析及与内地执法机关的联合行动,打击以集运模式走私违禁品的行为。(e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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