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回应称,中方多次通过双边对话表示,愿与欧方通过对话磋商和双边政府采购安排等方式妥处分歧。令人遗憾的是,欧方不顾中国释放的善意和诚意, 仍一意孤行,采取限制措施,构筑新的保护主义壁垒。因此,中方不得不采取对等限制措施。
发言人指,相关措施是为了维护中企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中方措施只针对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华欧资企业生产产品不受影响。
欧盟委员会於6月20日出台措施,限制中企和产品参与其医疗器械公共采购,持续在公共采购领域对中企设置壁垒。(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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