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内地报章撰文指,十五五时期,金融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从外部形势看,国际环境复杂性及严峻性持续上升,对中国经济金融运行产生外溢影响,金融法治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及冲击挑战,促进金融高水平开放,防范洗钱、金融制裁等风险。
她指,从国内形势看,金融体系要在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之间协调平衡,金融法治要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将数字金融及互联网金融等创新活动及时纳入法治轨道。
她认为,当前基础金融法律仍不完备,金融稳定等重点金融领域法律仍未出台,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及工具法治依据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惩戒性不强、震慑力不足,金融监管执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严不实,强调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及法规,健全货币政策及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职能。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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