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李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纪委指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後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公关资料显示,李勇是高级工程师,先後毕业於西南石油学院钻井工程专业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分获学士和硕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5年10月,任中海石油(中国)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後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执行副总裁、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等职。
2020年9月,李勇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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