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人民银行和外管局公布,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跨境资金管理,自8月26日起施行。
新修订包括进一步简化业务登记手续,明确 QFII 及 RQFII 业务登记通过主报告人在外管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
优化账户管理方面,合并用於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减少经营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帐户数量,降低成本负担。此外,优化 QFII 及 RQFII 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改进汇出入币种管理原则,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配置境内证券资产。
同时,统一 QFII 及 RQFII 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的外汇风险管理模式。在遵循实需交易和套期保值原则前提下,明确 QFII 及 RQFII 可通过托管人以外其他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人行表示,《规定》有助於构建简明统一的证券投资在岸开放管道资金管理规则,提升 QFII 及 RQFII 投资中国资本市场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开放质量。(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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