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22日,香港證監會宣佈,禁止羣益期貨(香港)有限公司(羣益)的前負責人員、負責整體管理監督和主要業務的核心職能主管兼董事總經理高政雍重投業界六個月,由今年4月19日至10月18日止。
香港證監會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處分羣益,原因是該公司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香港證監會認為,羣益的缺失可歸因於高政雍在關鍵時間沒有履行他作為羣益的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羣益由於沒有進行任何盡職審查,故未能妥善評估及管理與容許客户使用客户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香港證監會亦發現,羣益沒有偵測及評估與客户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不相稱的客户存款,並進行適當的查詢。
香港證監會在決定對高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高政雍及羣益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客户活動,以及沒有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屬於嚴重缺失,並認為有需要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信息;及高政雍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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