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於周五(18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第2號)令》(《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後,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及其他六種物質()將被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有關修訂令在周五刊憲後生效,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
根據保安局,上述危險藥物包括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其他六種物質則包括: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N-吡咯烷基美托尼秦;N-哌啶基依托尼秦;N-去乙基異丙托尼秦;大麻酚六氫衍生物及其3-烷基同系物,包括六氫大麻酚(簡稱HHC);及卡立普多。
上述六種物質是按照最新的國際管制制度被納入受管制,該六種物質與「太空油毒品」無關。
發言人表示,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及類似物會成癮,嚴重損害健康。最近的科學分析顯示某些依托咪酯類似物有可能會被濫用。政府決心保障公眾安全,因此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由周五起,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都將成為毒品。
發言人指,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及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為判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有關修訂旨在防止販運和濫用這些危險藥物,有助鞏固香港抗毒的防線。(h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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