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了《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同步擴大到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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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特定養老儲蓄和指數基金也將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以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產品進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s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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