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今日(5日)起生效,地政總署隨即刊登首份續期公告,為未來6年到期的適用租契續期。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對此表示歡迎,預期透過設立法定機制,以憲報刊登續期公告形式為租契續期,免卻立法前個別業權人需要與政府逐一簽立新租契的繁複手續,可增強社會及市場信心,並有利於維持物業市場和營商環境的穩定性。
地產建設商會表示,考慮到租契年期對業主、投資者、發展商,以至承造物業按揭的金融機構的重要性,商會認為政府若能更早公布續期安排,將進一步增強業權人和投資者的信心,為促進社會和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條件。另外,該條例的續約機制不適用於特殊用途租契,其續期事宜會經諮詢相關政策局釐定,地政總署亦已於憲報刊登相關特殊用途租契清單,以備業權人參考。
地建會指,留意到有不少特殊用途租契承租人是長期服務社會的社福機構,因此期望政府可以在一般情況下均會為有關租契續期,以鼓勵該等社福機構安心發展,繼續服務社群。(g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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