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雲頂新耀-B(01952)宣布,公司現已符合上市規則第8.05(3)條的市值╱收益測試,故聯交所批准上市規則第18A.09條至第18A.11條相不適用於公司的上市申請,由於相關規則不適用,公司的中英文股份簡稱將不再加上標記「B」,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刪除標記「B」的生效日期另行公布。
具體而言,公司具備不少於3個財政年度的營業記錄、至少前3個財政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且至少經審核的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公司於2025年4月17日的市值超過153億港元,高於上市規則第8.05(3)條規定的40億港元。公司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總收益為7.067億元人民幣(約7.599億港元),高於上市規則第8.05(3)條規定的5億港元。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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