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英國最高法院裁定,《平等法》當中女性的定義是指生理女性,不包括跨性別女性,意味跨性別女性即使獲得性別確認證書,都不會受到《平等法》中有關女性的條文保護,但法院同時表明,跨性別人士仍然受到禁止歧視的法例保障。
今次訴訟源於蘇格蘭婦女組織挑戰蘇格蘭地方政府發布的一份指引,指引是為了配合一項2018年通過、增加公共機構董事會女性比例的法律,當中提到擁有性別確認證書的跨性別女性,在法律上應被視為女性。
蘇格蘭婦女組織認為,《平等法》保障的權利應該基於個人生理性別,而生理性別是無法改變,基於性別的保護應該只適用於天生是女性的人。
蘇格蘭地方政府辯稱,根據2004年的《性別承認法》,獲得性別確認證書就等於出於所有目的而改變性別。
蘇格蘭婦女組織在當地法院敗訴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2010年《平等法》中的女性和性別,指的是生理女性和生理性別,又指出更衣室、宿舍和醫療服務等單一性別空間和服務,只有將性別解釋為生理性別,才能夠正常運作。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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