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因僱主無力清償債務而被拖欠遣散費的僱員,可從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獲得的特惠款項將獲調高。
立法會今日(20日)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作出決議,調升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款額上限,由首1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調升至首20萬元及餘額的一半。
經修訂的款額上限將由星期五(21日)決議刊憲當日起生效,並將適用於這日期或其後所衍生的遣散費債項。
檢討破欠基金遣散費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是《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其中一項強化勞工支援的措施。這次修訂建議將加強保障僱員在企業倒閉時可獲得的遣散費權益。 (ST)
#破欠基金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滙港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