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泰國政府力推建設賭場,相關法案已通過泰國國務委員會審查,0預計於3月11日交由內閣覆審。對於法案設立的高入場門檻,泰國政府透露,有意取消只有定期存款額達到5000萬泰銖(約1137萬港元)、存滿至少6個月的國民才能進場的規定。
泰國政府希望通過發展賭場業來促進泰國旅遊業、就業和投資。《曼谷郵報》今日引述政府消息人士報道,根據相關法案規定,泰國國民想要進入新賭場,存款額必須達到至少5000萬泰銖,且存滿至少6個月。此外,泰國人還須預先登記,並支付5000泰銖,才能獲准進入賭場。
不過,《彭博》報道,副財政部長朱拉蓬(Julapun Amornvivat)指出,泰國人口約為7000萬,但只有1萬個銀行賬戶符合上述存款的最低標準。設定存款要求的想法,與政府推行合法賭場的初衷相悖,綜合娛樂場所項目是為了刺激經濟、吸引外國投資,更重要的是打擊非法賭博,但此類限制會迫使想賭博的人到鄰國去,或者從事非法賭博活動。
朱拉蓬指出,雖然存款門檻可能取消,但朱拉波強調,國民仍須支付5000泰銖的入場費。新加坡賭場的日票票價為150坡元,泰國擬議的入場費比這個金額稍高一些。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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