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信源企業集團(01748)宣布,有關原告人(前主席)對該等被告人(現任主席及若干董事等)提起之訴訟程序,該傳票已於2025年2月14日上午10時正進行聆訊。法官命令:(1) 剔除該訴訟;(2) 撤銷該傳票;(3) 原告人須向第一、第三、第五及第七被告人支付該訴訟所招致的訟費,並作出簡易程序評估的指示;及(4) 原告人及該傳票所提述的擬定原告人須向第一、第三、第五及第七被告人支付該傳票所招致的訟費,並作出簡易程序評估的指示。
信源企業集團上月17日表示,其前主席兼現任執行董事陳銘向執行董事及主席陳家幹(第一被告人)、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徐文均(第二被告人)、執行董事陳延標(第三被告人)、獨立非執行董事魏書松(第四被告人)、前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孫志偉(第五被告人)、獨立非執行董事徐捷(第六被告人)及公司秘書鍾明輝(第七被告人)發出傳訊令狀。該令狀聲稱,該公司於2024年12月17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通過的某些決議違反該公司第三次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綱和章程。該等決議案議決變更董事會組成,包括罷免陳銘之主席職務及委任陳家幹為新主席。原告人於今年1月10日發出各方傳票,尋求獲得臨時禁制令,以防止被告按照決議行事,並就向TGG Ventures配發新股採取任何措施等。
公司將於適當情況下或根據上市規則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之規定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其股東及投資者有關傳票之任何重大進展。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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