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證監會發布《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下稱《科創板意見》),提出設置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並推出6項改革舉措。
經過徵求意見後,科創板“1+6”配套規則上週末正式落地。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下稱《科創成長層指引》)、《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7號——預先審閲》(下稱《預先審閲指引》),新增《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8號——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下稱《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同時發佈《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和《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6號——證券特殊標識》等2項業務指南。
01
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進入科創成長層
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即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
針對《科創成長層指引》,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這次改革沒有針對未盈利企業納入科創成長層設置額外的上市門檻,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將自指引發布實施之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名單見文末),新註冊的未盈利企業將自上市之日起進入。
行情終端和交易終端將區分展示存量和新註冊科創成長層股票
按照中國證監會6月18日發佈的《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科創成長層股票簡稱後增加了特殊標識“U”。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13日在答記者問中表示,為了幫助投資者直觀地區分存量和新註冊科創成長層股票,上交所已經組織市場對行情終端和交易終端展示進行優化,對新註冊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籤“成”,提示信息為“新註冊科創成長層股票”;對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籤“成1”,提示信息為“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門檻仍為“50萬元資產+2年經驗”
《科創成長層指引》中提出,要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本次改革沒有對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新增投資交易門檻,仍為具備“50萬元資產+2年經驗”的資金門檻和投資經驗即可。
另外,按照《科創板意見》要求,投資者投資科創成長層新註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之前需要簽署專門風險揭示書。
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提高新註冊未盈利企業調出條件
《科創成長層指引》中還提出,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存量企業調出條件保持不變,仍為上市後首次實現盈利,有助於穩定存量企業和投資者預期;同時提高新註冊未盈利企業調出條件,推動新上市公司加速技術研發和市場拓展。
科創成長層企業按照規定發佈符合調出條件的公告後,上交所原則上在2個交易日內將企業調出。上交所將加大調出前後的監管力度,強化上市公司日常監管和異常交易監管聯動,嚴厲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02
科創板試點引入IPO預先審閲機制,適用情形明確
為降低優質科技型企業過早披露業務技術信息、上市計劃可能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的不利影響,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支持科技創新的制度包容性、適應性,上交所借鑑境外市場的經驗,在科創板試點引入了IPO預先審閲機制。
《預先審閲指引》明確了預先審閲機制的適用情形,即“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業,因過早披露業務技術信息、上市計劃可能對其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確有必要的”,可以申請預先審閲。
預先審閲期間,相關申請文件、預先審閲過程、結果等不對外公開。發行人正式申報受理當日,需在上交所網站披露預先審閲階段的問詢和回覆文件,自覺接受市場監督。相關文件需與招股説明書等保持一致,更新至最新的財報基準日。如果預先審閲階段的問詢和回覆文件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等情形的,發行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豁免披露。
03
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認定標準細化
為了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精準識別優質科技型企業的制度機制,上交所在加強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市場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指引發布後,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新申報企業即可適用。
《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細化了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的認定標準。
主體方面,包括治理結構健全、管理資產規模較大、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資設立的基金、鏈主企業及其設立的投資機構等。
投資經驗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型企業中,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創板上市或者10家以上已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
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應當在發行人IPO申報前24個月到申報時,持續持有發行人3%以上的股份或5億元以上的投資金額,不能突擊入股。此外,《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還對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的合規性、獨立性等提出了要求。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強調,發行人依據指引自主認定和披露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只作為上交所審核中判斷髮行人是否符合市場認可度和成長性要求的參考,不表明其符合科創屬性要求或者發行上市條件,也不會降低審核標準,不會影響審核速度。發行人未認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不影響其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申報科創板。
04
風險提示更完備
此外,為了幫助投資者更好理解未盈利企業股票的投資風險,上交所修訂了《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其中新增了《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逐項説明科創成長層企業具有的未盈利風險、科技研發風險以及相應的股票投資風險、股價波動風險等。開展科創板股票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據此制定《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做好普通投資者簽署工作。
普通投資者首次申請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時,需要簽署《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如果希望參與新註冊的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還需要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對於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的存量普通投資者,只有在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後,方可參與新註冊的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