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丨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表示,律政司將繼續爭取將現行“港資港法”措施,由前海擴展至深圳以至整個大灣區,允許民商事合同一方為港資企業時,合同各方可自由約定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此外,律政司也會爭取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實施“港資港仲裁”措施,允許港資企業在無“涉外因素”的情況下,仍可以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