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於中國銷售鱗片石墨精礦及球形石墨的公司,主要從事將未加工石墨加工製成鱗片石墨精礦及球形石墨。我們的由來可追溯至二零零六年,當時,我們以溢祥石墨名義展開鱗片石墨精礦(碳含量主要為94%至96.8%)選礦及銷售的營運,而我們於二零一二年擴張業務,以溢祥新能源名義加工及銷售球形石墨(碳含量主要為99%以上)。 由於我們的鱗片石墨精礦碳含量高(我們相信此乃源於我們的選礦能力),其適合用於耐熱物料及製成球形石墨並用作電子裝置及新能源汽車鋰離子電池的負極材料。作為我們球形石墨加工的副產品,我們亦銷售微型石墨粉及高純度石墨粉。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我們已分別出售(i)約18,400噸、34,100噸及37,300噸的鱗片石墨精礦;及(ii)約8,300噸、10,400噸及13,800噸的球形石墨及其副產品。於有關期間,銷售球形石墨及其副產品所產生的收益分別為約人民幣66.4百萬元、人民幣76.2百萬元及人民幣98.5百萬元,而銷售鱗片石墨精礦所產生的收益分別為約人民幣57.4百萬元、人民幣85.7百萬元及人民幣97.7百萬元。 於二零一九年,我們取得北山礦場的採礦權,以輔助本集團的核心業務。自此,北山礦場的未加工石墨僅供本集團自用而開採,以補足向第三方供應商採購的未加工石墨。根據獨立技術報告,北山礦場在石墨資源方面由約14,000千噸控制資源量及約1,000千噸推定資源量組成,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估計礦場年限約為20年。取得有關採礦權讓我們能夠獲取有保障及穩定的未加工石墨資源及得益於垂直整合的協同效應(如更好地控制原材料、穩定供應及更有效的成本控制)。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我們為蘿北縣及中國擁有垂直整合供應鏈且連接石墨加工營運與石墨礦場的公司之一。 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我們自北山礦場分別開採出約255,500噸、211,200噸及258,300噸未加工石墨,開採成本分別約為人民幣3.0百萬元、人民幣3.8百萬元及人民幣4.1百萬元,故分別約為每噸人民幣11.5元、每噸人民幣17.8元及每噸人民幣15.8元,分別佔銷售總成本的約4.7%、4.4%及3.9%。儘管我們繼續向第三方採購未加工石墨,惟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從北山礦場開採的未加工石墨佔我們的未加工石墨總供應量約60.0%、52.7%及50.4%。 我們亦於二零二零年開始銷售未加工大理石(開採營運的副產品)。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我們銷售約675,200噸及341,700噸未加工大理石,開採成本約為人民幣4.1百萬元及人民幣2.3百萬元,分別佔年內總銷售成本約4.8%及2.2%。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來自銷售未加工大理石的收益分別約為人民幣6.9百萬元及人民幣2.2百萬元。 誠如本節「選礦及加工業務」分節所披露,我們於整個往績期間的收益主要來自銷售鱗片石墨精礦與銷售球形石墨及其副產品。本集團的毛利於往績期間各年都有所提高,乃受益於收購北山礦場後,因垂直整合供應鏈而帶來的高效成本結構。我們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59.4百萬元(相應毛利率:約48.0%),增加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83.2百萬元(相應毛利率:約49.3%),再增加至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93.0百萬元(相應毛利率:約46.9%)。此外,董事認為獲得北山礦場的採礦權可補足未加工石墨供應鏈,減少向第三方供應商採購未加工石墨的需要,從而輔助本集團核心業務。除銷售未加工大理石外,董事確認我們並無出售其他北山礦場採出的未加工石墨。 憑藉我們的選礦及加工能力、得益於垂直整合的協同效應所帶來的有效成本結構以及我們的良好往績,我們相信我們已整裝待發,可抓緊中國石墨產品行業即將來臨的增長機遇。具體而言,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鱗片石墨精礦銷售收益預計會由二零二二年的約人民幣2,524.7百萬元增加至二零二六年的約人民幣3,465.1百萬元,由二零二二年起計的複合年增長率約為8.2%。中國球形石墨的銷售收益由二零一七年的約人民幣1,287.1百萬元增加至二零二一年的約人民幣2,223.0百萬元,複合年增長率約為14.6%,預計將由二零二二年的約人民幣2,610.0百萬元增長至二零二六年的約人民幣4,100.1百萬元,複合年增長率為12.0%。我們亦受惠於黑龍江省蘿北縣地方政府當局實施的一系列利好措施,以支持我們的營運及行業競爭力,包括(i)改良交通及通訊基建;(ii)財政補貼;及(iii)與其他地區相若的電價。 由於上述原因,本集團於往績期間錄得溫和業務增長,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個年度產生總收益分別約人民幣123.7百萬元、人民幣168.7百萬元及人民幣198.4百萬元,以及純利分別約人民幣24.5百萬元、人民幣37.9百萬元及人民幣53.3百萬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純利增長部分是由於收到政府補助約人民幣7.9百萬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分別為約人民幣0.5百萬元及人民幣0.6百萬元,該政府補助為本集團在過去幾年努力實現稅收貢獻目標水平及在研發方面的努力的結果。詳情請參閱「財務資料 — 收益表主要組成部分 —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淨額」。我們不能保證將來會收到同等或更大數額的此類政府補助,倘我們目前享有的任何政府補助被終止,我們的財務狀況將受到不利影響。請參閱「風險因素 — 與本公司業務及營運有關的風險 — 我們目前獲得的政府補助及稅項優惠待遇可能並非為經常性」。儘管本集團在往績期間產生純利,惟無法保證日後最終能以盈利方式開採來自北山礦場的未加工石墨及未加工大理石。
資料來源: 中國石墨 (02237)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2/06/30) |